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
年度报告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相关要求,由广州航海学院编制。
一、概述
2019-2020学年度,广州航海学院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,加强领导、突出重点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,完善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,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,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,推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,启动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,印发了《广州航海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(广航院[2020]267号),有效的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。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(一)门户网站公开
2019—2020学年度,学校积极利用网站进行信息主动公开,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418条,其中学校OA办公系统信息536条,校报校刊公开信息41篇,官方微信公开信息1266篇,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80篇,在政府采购网及学校校园网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共124条。
(二)专项重点工作
1.招生信息公开情况
2020年我校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 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》(教学〔2011〕9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13〕9号)的要求,把贯彻落实高校招生“十公开”作为当前做好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,推进学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坚持依法招生,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,明确信息公开主渠道,增强信息公开实效,保障了学校教职员工、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确保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主要工作情况如下:
(1)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发布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《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》,公开学校2020年招生信息,让全国各地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学校今年的招生情况。
(2)在学校《招生信息网》上开设招生政策、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、专业介绍、往年参考、答考生问、录取动态等专栏,通过网络平台全面公开今年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动态。
(3)在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公开学校招生信息,在考生填报志愿至新生报到结束的三个多月时间里,先后推出几十条相关招生信息内容,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,让广大考生更直接、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学校招生情况,效果明显。
(4)借助中国教育在线的PC端高考数据库、移动端掌上高考等平台,通过网络进行招生宣传,发布电子化招生简章,通过其“智能问答系统”回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,并搭建移动端的“录取查询系统”方便考生查询录取结果,多渠道公开我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,为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的招生情况提供更多的便利。
(5)开通两条电话咨询专线,从各二级学院抽调十几名骨干教师,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后每天上午8:00到晚上10:30对全国各地考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,通过电话咨询这种方式,将学校招生信息公开,让更多的考生及家长了解今年学校的招生情况。
(6)在《信息时报》刊登学校招生简章,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、专业特色、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等情况,公开学校招生信息,大力加强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。通过全校师生和各地校友,向各地区各中学派发学校招生简章,让考生及家长多渠道了解的学校招生信息。
(7)在学校《招生信息网》上开通考生录取查询系统,公开录取结果。每一批录取结束后及时更新数据,让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可以及时查询录取情况。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,得到考生及家长普遍好评。
(8)9月初学校普高录取工作结束后,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在各省市录取分数线、各专业录取分数(包括最低分、最高分、平均分、最低排位等),全面公开学校招生录取情况,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。
(9)按照“阳光高考”考生咨询及监督、申诉渠道必须公开的要求,学校在招生章程、招生简章、招生信息网上公开了考生咨询、监督、申诉电话和邮箱。整个新生网上录取阶段,负责监察、信访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考生及家长的信访工作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
普高招生信息公开范围、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
公开范围 |
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|
主要公开渠道 |
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|
1、学校名称、学校层次、办学性质、办学类型 |
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、《信息时报》、校园网、招生信息网、官方微信、招生简章、招生章程、网上咨询、电话咨询等。 |
2、招生省份、招生计划 |
3、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、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及学位证书 |
4、办学地点 |
5、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|
6、学校录取原则及专业安排办法 |
7、专业录取体检要求、语种要求、学业水平成绩等要求 |
8、学校奖、助、贷政策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|
9、考生咨询、监督、申诉电话 |
10、联系方式(学校地址、网址、邮箱、传真电话) |
11、各省(市)往年录取分数线 |
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|
12、各省(市)网上录取日程安排 |
学校招生信息网、官方微信、新生录取查询系统、电话咨询、网上咨询等 |
13、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|
14、学校当年在各省(市)、各录取批次普通类、艺术类的最低分、最高分、平均分等录取分数线及最低排位情况 |
2.财务信息公开情况
(1)预算方面
拟定于2020年11月在信息公开栏、财务处信息公开栏、学校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。主要包括:第一部分广州航海学院概况:1)主要职责,2)机构设置。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:1)收支总体情况表,2)收入总体情况表,3)支出总体情况表,4)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,5)非税收入预算表,6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(按功能分类科目),7)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,8)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(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),
9)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;10)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,11)政府采购预算表。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,第四部分名词解释。
(2)决算方面
拟定于2020年11月在校务公开栏、财务处信息公开栏、学校网站上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。主要包括:第一部分广州航海学院概况:广州航海学院概况,部门主要职责,部门决算单位构成。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:1)收入支出决算总表,2)收入决算表,3)支出决算表,4)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,5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,6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,7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,8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,9)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,10)广州航海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、报表内名词解释。
(3)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方面
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》粤发改价格[2016]367号文件规定,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,新标准于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(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),所有公办高校各专业新学费标准需由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进行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示。另外,根据广东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粤价[2007]186号)文件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”的要求,通过财务处网站、招生简章等方式让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准确了解我校新的学费、住宿费标准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2019-2020学年度,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。无依申请不予公开情况。
学校设有校长信箱,对来访者有专人接待。据不完全统计,2019-2020学年度共受理学生、职工提交咨询80余条,已全部完成答复。信访件37宗,办结34宗。
四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
2019-2020学年度未发生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;未发生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;未收到任何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(包括信访、举报)。
五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
2019-2020学年度我校未接到任何信息公开方便的举报、复议、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新做法新举措、主要经验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
2019-2020学年度,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启动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,印发了《广州航海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(广航院[2020]267号),但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,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,如各部门工作力度有差异,有些部门只重视了结果的公开而忽略了政策和过程的公开,在决策过程中难以收集群众的意见,致使一些需要事前监督的事项变为事后监督;如无法精确统计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,在以后的工作中都有待改进。
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