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信息公开
年度报告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相关要求,由广州航海学院编制。
一、概述
2021-2022学年度,广州航海学院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,加强领导、突出重点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,完善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,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,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,推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,落实《广州航海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(广航院[2020]267号),有效的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。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(一)门户网站公开
2021-2022学年度,学校积极利用网站进行信息主动公开,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605条,其中学校OA办公系统信息954条,学校网站首页发布信息1624条,校报校刊公开信息234篇,官方微信公开信息450篇,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16篇,教育局网站发布信息2篇,在政府采购网及学校校园网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共1325条。
(二)专项重点工作
1.招生信息公开情况
2022年我校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》(教学〔2011〕9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13〕9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1号)和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22〕2号)的要求,把贯彻落实高校招生“十公开”作为当前做好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,推进学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坚持依法招生,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,明确信息公开主渠道,增强信息公开实效,保障了学校教职员工、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确保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主要工作情况如下:
(1)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发布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《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》,公开学校2022年招生信息,让全国各地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学校今年的招生情况。
(2)在学校《招生信息网》上开设招生政策、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、专业介绍、往年参考、答考生问、录取动态等专栏,通过网络平台全面公开今年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动态。
(3)在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公开学校招生信息,在高考前至新生报到结束的三个多月时间里,持续推出招生动态信息,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,让广大考生更直接、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学校招生情况,效果明显。
(4)搭建“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招生”微信小程序平台,设置学校简介、院系专业、招生动态、历年分数、招生计划、校园新闻、学子风采、问题咨询、录取查询等模块,及时发布学校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动态信息,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招生情况。
(5)借助中国教育在线的PC端高考数据库、移动端掌上高考等平台,通过网络进行招生宣传,发布电子化招生简章,通过其“智能问答系统”回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,多渠道公开我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,为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的招生情况提供更多的便利。
(6)开通电话咨询专线,从各二级学院抽调骨干教师,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后每天上午8:00到晚上10:30对全国各地考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,通过电话咨询这种方式,将学校招生信息公开,让更多的考生及家长了解今年学校的招生情况。
(7)在《信息时报》《中学生报》刊登学校招生信息,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、专业特色、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等情况,公开学校招生信息,大力加强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。通过全校师生和各地校友,向各地区各中学派发学校招生简章,让考生及家长多渠道了解的学校招生信息。
(8)学校普高录取工作结束后,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在各省市录取分数线、各专业录取分数(包括最低分、最高分、平均分、最低排位等),全面公开学校招生录取情况,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。
(9)按照“阳光高考”考生咨询及监督、申诉渠道必须公开的要求,学校在招生章程、招生简章、招生信息网上公开了考生咨询、监督、申诉电话和邮箱。整个新生网上录取阶段,负责监察、信访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考生及家长的信访工作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
普高招生信息公开范围、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
公开范围 |
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|
主要公开渠道 |
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|
1、学校名称、学校层次、办学性质、办学类型 |
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、《信息时报》、校园网、招生信息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、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、招生简章、招生章程、网上咨询、电话咨询等。 |
2、招生省份、招生计划 |
3、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、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及学位证书 |
4、办学地点 |
5、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|
6、学校录取规则及专业安排办法 |
7、专业录取体检要求、语种要求、学业水平成绩等要求 |
8、学校奖、助、贷政策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|
9、考生咨询、监督、申诉电话 |
10、联系方式(学校地址、网址、邮箱、传真电话) |
11、各省(市)往年录取分数线 |
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|
12、各省(市)网上录取日程安排 |
学校招生信息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、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、电话咨询、网上咨询等 |
13、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|
14、学校当年在各省(市)、各录取批次普通类、艺术类的最低分、最高分、平均分等录取分数线及最低排位情况 |
2.财务信息公开情况
(1)预算方面
我校于2022年3月在校务公开栏、财务处信息公开栏、学校网站上公开2022年度部门预算。主要包括:第一部分广州航海学院概况:(1)主要职责(2)部门机构设置(3)部门预算构成;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:(1)收支总体情况表(2)收入总体情况表(3)支出总体情况表(4)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(5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(按功能分类科目)(6)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(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)(7)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(8)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(9)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(10)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(按经济分类科目)(11)单位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(12)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;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;第四部分名词解释。
(2)决算方面
已于2021年10月在校务公开栏、财务处信息公开栏、学校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。主要包括:第一部分广州航海学院概况:(1)单位主要职责(2)部门决算单位构成;第二部分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部门决算表:(1)收入支出决算总表(2)收入决算表(3)支出决算表(4)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(5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(6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(7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(8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(9)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(10)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;第三部分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;第四部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;第五部分名词解释。
(3)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方面
我校严格执行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[2016]367号)、《广东省物价局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粤价[2007]186号)等文件规定的教育收费标准,并按文件要求进行收费公示,通过财务处网站、招生简章等方式让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准确了解我校新的学费、住宿费标准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2021-2022学年度,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。无依申请不予公开情况。
学校设有校长信箱,设专人接待来访者、处理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件、广州市教育局信访管理平台来件。据不完全统计,2021-2022学年度共受理学生、职工、校外人员等提交咨询11宗,信访99宗,已全部处理完毕。
四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
2021-2022学年度未发生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;未发生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;未收到任何针对学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(包括信访、举报)。
五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
2021-2022学年度我校未接到任何信息公开方便的举报、复议、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新做法新举措、主要经验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
2021-2022学年度,学校贯彻落实《广州航海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(广航院[2020]267号),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工作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,有待进一步改进优化,如各部门工作力度有差异,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,只重视结果的公开而忽略了政策依据和过程的公开;部分工作未做好过程记录及数据统计工作,如未精确统计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。我校将继续落实省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,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。
七、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